农药登记证号:WP20170120
农药生产许可号:农药生许(苏)0140
产品标准号:Q/320114RC039-2020
杀虫饵剂 | 氟虫腈含量:0.05% | 剂型:饵剂 | 微毒(红色) |
作物 | 防治对象 | 制剂用药量 | 使用方法 |
卫生 | 红火蚁 | 20-25克/巢 | 撒施 |
室内 | 蚂蚁 | / | 投放 |
室内 | 蜚蠊 | / | 投放 |
本品系颗粒状饵剂,在红火蚁活动区域及蚁巢周边进环撤或撤施,每平米用量25克左右;1蚁巢密度较小时,对单个蚁巢点投放本品25克,蚁巢密度较大时,除对单个蚁巢点投放25克本品外,再按1千克/公顷剂量撒施;2根据红火蚁发生情况,1-2个月后进行第二次防治和补施;3施药时地表要干燥,避免将本品撒在蚁丘上,或踩踏蚁丘干扰其活动;4白天气温20-33度,地表温度21-32度效果较好;若白天地表温度达到32度以上则红火蚁趋于夜间出没,晚上施药效果更好;5蚂蚁和蜚蠊在活动的区域内多点投饵,每点不超过0.5克。 | |||
产品性能(用途):
本品适用于室内蚂蚁、蜚蠊和公园、绿地、运动场、草坪、各种工业区、及非耕地区和非畜牧区防治红火蚁。施用后,工蚁会将药剂颗粒带入蚁巢供巢内蚂蚁取食,并饲喂给蚁后,很快发挥作用,巢内蚂蚁包括蚁后在1-4周内逐步死亡,由此整个蚁巢种群得到控制。
注意事项:
1.不要与气雾剂,其它触杀性杀蚁剂或蚂蚁趋避剂在同一区域混合施用。
2.用药区域在24小时内不能喷水或灌溉;如果在24小时内有降水也不能使用本品。
3.使用本品穿戴防护服避免药剂直接接触,使用完毕后洗手。
4.剩余药剂不能随意丢入水中,请勿在水沟、池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;鸟类保护区、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。 水产养殖区、河塘水体附近禁用。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。
5.使用时切勿污染食品及饮水;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6.敏感体质人士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远离本品及施药场所。过敏者禁用。
中毒急救:
(1)若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,用大量清水冲洗,如有不适请就医。
(2)若有吸入,迅速将患者移到空气新鲜处,如有不适请就医。
(3)若误服,不要引吐,漱口并立即携带药品包装就医。
贮存和运输:
本品应贮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避光处,并远离火源和热源。 应置于儿童及宠物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运输时,请防雨淋、高温,注意轻拿轻放,不得损坏包装。请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、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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